1. 收入被课税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s 4(a)条例,生意净盈利是属于商业收入,必须被课税。
售卖房产、虚拟货币及股票所得的利润是属于 (i) 商业收入;还是 (ii) 长期投资所得的增益与获利,其实会依照卖家的各别情况而有所不同,必须通过税业家来分析。
理论上来说,资本增益所获得的利润、赠礼及投机所得(Speculation Receipts)是不需要被课税的。然而,在现实中,对于所获得的利润,税收局及纳税人存有天差地异的分歧,往往需要通过不间断地协商或是法庭裁决,才能达成共识。
一般上,商业所得、就业所得、股息所得、利息所得、权利金、退休所得是属于收入,都需被课税或是有条件的免税;而脱售长期投资的资产(如房屋、虚拟货币及股票)却是免税的。
2. 长期型投资是免税的
长期型投资必须要有投资收入来支持,譬如租金收入和股息收入。买卖虚拟货币则比较吊诡,由于是投资或投机活动,当事人本身也会有初心模糊及动机变幻的情况发生。因此,税收局只能透过买卖的频率来推敲纳税人的举动是属于(i) 长期型货币投资活动; 还是 (ii) 短暂型经商活动。
税业家的分析、与税收局的协商,除了能全面性、有效地帮助纳税人证明和支持获利免税,还能提供高效益的相关费用及亏损扣除法。而有实战虚拟货币经验的税业家也能有效地提供相关文件及有条件地向税收局争取免税事宜。
3. 博彩、彩票、赌场所得
从博彩、彩票、赌马中赚取的投机所得并不需缴税。相对的,亏损的成本也不能扣税。
4. 继承房产、股票、虚拟货币皆免税
一个人成仙,往往会利益许许多多的继承人,包括远近亲属、朋友或邻居。人在天堂,钱在银行,而每位继承人都是被眷顾的幸运儿。
从遗产中所得到的现金、房产、股票或虚拟货币,都属于资本获利,不需要课税。通过遗嘱,为表达爱与亏欠而给予任何一方的现金、赠礼房产、股票也是完全豁免所得税、印花税的。
因此,立马成立一份有实效的遗嘱是非常重要的。而遗嘱的执行人必须要委任至少两位,尤其是当遗产牵涉广泛,关系到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及股票、虚拟货币的密码等。这些都必须详细地在遗嘱内列出。除此之外,遗嘱是可以不断地更换,最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 文件保存
在自行估税的税基上,保存资本获利的文件、遗嘱异常重要。纳税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任何的买卖、资金的来源及资本投资的去向,并将这些资料储存在云端。
6. 资本获利与经商收入共存
所得税法令允许纳税人个别分析每一个投资 —— 是长期投资或是经商活动;所得是资本获利或是经商收入,主要都是通过文件证明、买卖的动机以及初心来归因及划界。身为专业会计员、经验丰富税业家的我们,如能够参与您的投资/经商计划,一起与税收局协商,肯定能高效益地帮助达成共享共赢的局面。